職工工資受償順序優先于債權
http://www.workercn.cn2020-05-13來源:勞動午報分享到: | 更多 |
編輯同志:
我所在公司近一年經營困難,已經基本上處于停業狀態。目前公司賬戶只有不到10萬元,客戶債務20余萬元,F公司已被客戶起訴至法院,并申請破產保護。公司已經拖欠我工資3萬余元,欠繳社保費、住房公積金數月,我打算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,依照法律規定單位應支付我經濟補償金數萬元。
我擔心,一旦客戶對公司申請強制執行,我的工資等都將沒法拿到。請問我應該怎么辦?
讀者:程姍姍
程姍姍讀者:
《企業破產法》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,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,依照下列順序清償:(一)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、傷殘補助、撫恤費用,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;(二)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;(三)普通破產債權。
根據上述法律規定,如果公司對該客戶的債務為普通債權,那么,在破產程序中你的工資和社保等將會優先獲得清償。按照你所述公司資金狀況,客戶債務最終可能無法完全清償。
李德勇 律師
編輯:段巖